2005年7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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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前列意识 规范执法行为
本报评论员

  我省政法机关正在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效率工程”,也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意义重大。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担负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社会公平正义就会失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也难以实现。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也是确保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在政法机关,4DEFG$党组织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很重要的就是体现在执法公正上。只有把这项活动搞好了,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带来的明显变化。
    胡锦涛总书记期望浙江工作走在前列。“走在前列”是全方位、多领域的,浙江政法工作包括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也要走在前列。为此,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专项整改活动是政法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全局性战略部署,各级政法机关务必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全体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在查摆整改突出问题的同时,要下大力气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专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